課程討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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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

政府機關電子檔案管理-by 文傑

公文->檔案->數典

檔案定義與管理


歸檔後,在檔案管理單位,稱之為電子檔案(electronic records)。
檔案用語中,item稱為案件(一件公文,一個檔案,files),file稱為案卷(類似folder)。
『公文(document)->歸檔(record)->封存後(maybe幾年後)(archive)(典藏層級)』。

檔案管理中,不分類,是按照卷宗的方式,ex.二二八事件卷宗。

圖資對資訊組織很擅長(對類型加以分析),檔案管理對檔案的內容很專業(對內容加以描述)。

對於政府機關而言,歸檔之後,稱之為『檔案』(檔案法規定)

TW
九月前  符合線上簽核的文件,稱之為『電子檔案』
九月後  電腦可處理之文字或非文字資料,且符合檔案法(歸檔),稱之為『電子檔案』

電子檔案管理


電子檔案特性:
    • 看不見
    • 摸不到
    • 沒味道
    • 沒重量
    • 必須借助適當的軟體硬體才能儲存閱讀。
    • 資料並非耐久。


*想要永久保存的檔案、資料=>印出來吧!!!*

三個遵循的原則

完整性(integrity)
真實行(authenticity)
可及性(accessibility)

電子檔案長期保存
    • 詮釋資料
    • 轉置(轉到不同的設備或類型、格式)
    • 模擬(新系統上呈現舊系統的執行環境)
    • 封裝(用憑證,確立安全性)
    • 技術保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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